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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4年 > 03 > 信息摘要

论我国国家主席的性质

【出 处】:《 法学评论 》 CSSCI 2014年第32卷第3期 18-24页,共7页

【作 者】: 马岭

【摘 要】 国家元首从性质上说是国家的代表,从形式上看表现为一个具体的国家机构,国家元首是以一个机构的形式代表国家的。我国的国家主席是不是国家元首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根据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对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尤其是宪法明确肯定国家主席是国家的代表,说明我国的国家主席就是国家元首。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职权是虚实结合的,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也是有实有虚,但虚权是主色调。在宪政实践中,80年代国家主席基本上是虚权的,90年代后逐步转向实权;2004年通过的第28条宪法修正案对国家主席在外交方面拥有实权的现实予以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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