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首页
  • 学校概况
  • 期刊导读
  • 投稿须知
  • 邮箱投稿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师大要闻

  • 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各专项工作组召开第一次工...    
  •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召开2014年度工作总结会    
  • 后勤管理处召开2014年度后勤系统困难职工新...
  • 喀大孔子学院建立首个与当地图书馆合作的汉...
  • 第七届世界华语文教学研究生论坛圆满闭幕
  • 学校门户 师生家园--新闻网举行成立十周年...

公告通知

  • 科级干部任前公示    
  • 关于发布2015-2016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    
  • 处级干部任前公示
  • 关于召开新学期工作会议的通知
  • 关于加强寒假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有关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4年 > 04 > 信息摘要

论亚里士多德德性论与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差别

【出 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CSSCI 2014年第43卷第4期 18-24页,共7页

【作 者】: 何良安

【摘 要】 从荷马时代开始,注重德性成为了古希腊社会的道德传统,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是这一悠久传统的代表。而亚里士多德作为伦理德性系统经典的阐释者,为当代德性伦理学方案提供了可直接借用的资源。总结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特征,在于他力图在理性与经验、理性与欲望、理想与现实、灵魂与肉体、个体与整体之间寻求和保持平衡。与苏格拉底、柏拉图相比,这种“中道”平衡的原理使其更能如实地理解人的德性实践,因而在当代德性伦理学的复兴运动中得到了更多的认同。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国农村工业的起源:基于制度的视角
下一篇:论先秦道家天命观的特点


版权所有 © 2011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  湘ICP备0500338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邮政编码:4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