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首页
  • 学校概况
  • 期刊导读
  • 投稿须知
  • 邮箱投稿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师大要闻

  • 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各专项工作组召开第一次工...    
  •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召开2014年度工作总结会    
  • 后勤管理处召开2014年度后勤系统困难职工新...
  • 喀大孔子学院建立首个与当地图书馆合作的汉...
  • 第七届世界华语文教学研究生论坛圆满闭幕
  • 学校门户 师生家园--新闻网举行成立十周年...

公告通知

  • 科级干部任前公示    
  • 关于发布2015-2016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    
  • 处级干部任前公示
  • 关于召开新学期工作会议的通知
  • 关于加强寒假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有关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4年 > 01 > 信息摘要

论荀子与儒家礼乐观的情感论转向

【出 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CSSCI 2014年第43卷第1期 106-111页,共6页

【作 者】: 刘延福

【摘 要】 荀子在继承了儒家传统礼乐思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历史性地改造,第一次比较深入全面地探讨了礼乐思想的不同内涵与作用,提出并论述了“乐合同,礼别异”的观点。他认为,强制性原则的礼与调和性原则的乐之间虽然存在着巨大的张力,但两者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礼乐同构、“情通礼乐”,“情”是沟通礼与乐的桥梁,二者通过“情”从其根源上实现了内在张力的平衡。儒家传统的礼乐思想,在荀子的手中实现了情感论的转向。荀子将礼与乐放在同一个视域中进行考察,为制度理性与审美价值的和谐一致找到了合法性依据,对中国传统的诗学与美学理论也具有极大的启迪意义。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从“高富帅”看网络拼缀词形式和意义的统一
下一篇:差异与关联:重释审美感性与审美理性


版权所有 © 2011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  湘ICP备0500338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邮政编码:4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