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共家庭政策要妇女公平就业权利
【出 处】:
【作 者】:
潘锦棠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北京100872
【摘 要】男女公平就业原则是:在劳动就业领域男女平等竞争,在公共家庭政策上向女性利益倾斜。目前中国通过公共家庭政策增进女性公平就业权利可以做的工作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加快推进生育保险覆盖面、女工劳动保护成本社会统筹或政府补贴、兴办公立幼儿园、兴办公立养老院和禁止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拒收女性。前两项要求是增加用人单位对女工的需求,后两项要求旨在减少家务劳动,增加女工的劳动力供给,最后一条建议是完善女性就业保障立法。在公共政策完善以后,排除其他性别歧视因素,男女之间在就业分配领域依然还会存在不平等的现象,那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