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城邦与亚里士多德的生命伦理观
【出 处】:
【作 者】:
余太盛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
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亚里士多德的生命伦理观,一方面基于希腊城邦社会生活的德性考察与实践总结,另一方面则基于实践理性反思与德性生活理想的逻辑证明。他的生命伦理观,主要表现为正义与友爱两大原则。正义作为社会生活与政治法律的基础,保证了城邦社会的自由秩序;友爱作为公民社会的伦理法则,建立了城邦公民之间自由和谐的社会关系。因此,亚里士多德的生命伦理观念具有普遍的理论价值。
上一篇:善的无限性与生命伦理的实践目的
下一篇:生命意识:公民意识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