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不作为:公职伦理的视角
【出 处】:
【作 者】:
谭咏梅
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长沙410081
【摘 要】评判公职人员的积极作为与消极不作为,与其"公权组织—公众"二分角色一致。公职人员消极不作为现象,可概括为"拖"、"踢"、"盲"、"怠"。从道德视界看,公职人员的消极不作为概览在两大类关系的破坏:没有给上级提供有效信息和对下级提出履责要求;忽略各种委托任务、对抗性价值观及处理职责和义务间的矛盾。公职人员消极不作为的自我支持可以从个人品质的道德矮化、组织制度的科层固化、组织文化的模棱两可、社会期望的有事生非等方面理解,有针对性的阻断呈现在四个方面:持续从严治政、打破科层固守、创新组织文化、扩大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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