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程序中证据转移问题研究——以刑事侦查为中心的分析
【出 处】:
【作 者】:
吴彬彬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行刑衔接是我国“违法”与“犯罪”二元分立结构下的特有现象,将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办案过程中获得的证据材料移送刑事司法程序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有效保全证据有重要意义。但是对于移送证据的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而且对于行政证据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使用方式也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是直接使用,视同刑事证据,但是从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本意来看,移送的行政证据只是具有了刑事证据资格,不需要刑事侦查机关再次履行取证手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