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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公益诉讼中“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认定

【出 处】:

【作 者】:陈德敏 谢忠洲

【摘 要】"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案由,也是司法裁判中的主要争议点。有关判决表明司法裁判中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有所偏差,这影响了行政公益诉讼功能的发挥。在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裁判中,应当区分支配型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和管理型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分别采取不同的司法裁判路径。行政机关属于"支配型行政机关"还是"管理型行政机关"应当综合考察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与三定方案中具体职权职责规定作出判断。"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需综合主体、行为、期限和效果等要件才能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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