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首页
  • 学校概况
  • 期刊导读
  • 投稿须知
  • 邮箱投稿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师大要闻

  • 我校首个省级思政示范项目通过结项答辩    
  • 树达学院获评“2017年度中国民办教育百强”称号    
  • 李民参加校领导接待日活动
  • 王宏伟、刘一祯新歌《习主席来到咱村里》唱...
  • 学校举行勤学联换届暨勤工助学表彰大会
  • 我校成立龙王港社区学院

公告通知

  • 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 关于举办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    
  • 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
  • 关于开展庆祝建校八十周年书法、绘画、摄影...
  • 关于2017—2018学年度寒假放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 关于开展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2017年...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18-06-08 15:04:28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unnu.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2月7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如实填报并上传《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同时将《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寄(送)所应聘学院党委办公室。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及素质考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教学及素质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科研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学术评议。

    教学及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考试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校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406(学校监察处)

    附件【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师范大学

2018年1月26日


    上一篇:关于举办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版权所有 © 2011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  湘ICP备0500338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邮政编码:4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