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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4年 > 04 > 信息摘要

论政府与企业的社会责任边界

【出 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CSSCI 2014年第43卷第4期 61-66页,共6页

【作 者】: 桑瑜

【摘 要】 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公共责任,政府和企业都可以承担,但哪些社会责任必须由政府履行而哪些社会责任.-j-~由企业来承担,划分二者的社会责任有两个判据:第一是沉没成本,即政府与企业谁存在沉没成本就由谁承担社会责任;第二是交易成本,若政府与企业都不存在沉没成本,社会责任的划分就以交易成本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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