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与企业的社会责任边界
【出 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CSSCI
2014年第43卷第4期 61-66页,共6页
【作 者】:
桑瑜
【摘 要】
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公共责任,政府和企业都可以承担,但哪些社会责任必须由政府履行而哪些社会责任.-j-~由企业来承担,划分二者的社会责任有两个判据:第一是沉没成本,即政府与企业谁存在沉没成本就由谁承担社会责任;第二是交易成本,若政府与企业都不存在沉没成本,社会责任的划分就以交易成本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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