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的政府责任
【出 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CSSCI
2014年第43卷第4期 54-60页,共7页
【作 者】:
周湘莲
[1] ;
刘英
[2]
【摘 要】
农村老人空巢率快速上升,空巢老人精神养老严重缺失,是我国面临的严峻现实问题。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作为准公共产品,无论从理论还是从现实看,政府都必须承担道德、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责任。但是,由于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和现实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政府在履责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政府应构建明确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维护和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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