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的合宪性审查
【出 处】:
【作 者】:
陈建平
【摘 要】立法权的合宪性控制主要体现为对立法的合宪性审查.我国立法权的合宪性控制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已经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对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的体系,但仍然存在监督主体缺位或监督滞后、控制标准宽严不一,军事法规立法权监督缺失、合宪性审查机制模糊或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合宪性审查机制不完善的原因,更有宪法认识不到位的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提高宪法认识,更要针对中国国情设计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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